">
一、出台背景
遵义市于2019年印发了《遵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遵府发〔2019〕12号),明确了公租房配租工作的原则,依据该办法相关规定各县(市、区)可以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3〕3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实施意见》(黔建保发〔2019〕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配售管理的通知》(遵府办发〔2021〕18号)等相关规定,制定出台本《实施细则》。
二、起草过程
由县住建局负责,根据住房保障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省、市对住房保障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于2022年3月30日完成《澳门人威尼斯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起草,通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核。经县人民政府研究,于2022年5月6日正式行文下发。
三、起草依据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
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3〕39号)
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实施意见》(黔建保发〔2019〕1号)
4.《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府发〔2019〕12 号)
5.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配售管理的通知》(遵府办发〔2021〕18号)
四、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总体框架沿用《遵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原文件框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作了适应性调整。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共七章38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2条,明确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的制定要求、资料接收部门和单位责任。
第二章为申请保障和分配管理,共8条,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办理程序、不能申请或享受的情形等内容进行明确。
第三章为租售运营与物业管理,共10条,对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和物业管理、租赁补助标准、配售等内容进行明确。
第四章为退出保障与上市管理,共7条,对应退出保障房的条件、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缴纳及承租人违约处理等内容进行明确。
第五章为信息公开及监督管理,共2条,对年度复审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监督管理单位、责任进行明确。
第六章为法律责任,共5条,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承租人、物业公司和房地产中介组织等单位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
第七章为附则,共3条,对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及专业类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及后续相关文件出台后的法律效力等事宜进行明确。
原文链接地址:/xxgk/xxgkml/jcgk/zcfg/zfbwj/202205/t20220510_73970731.html
黔ICP备17007894号  贵公网安备 52032502000022号  网站标识码5203250001
主办:8040www威尼斯办公室 承办:8040www威尼斯大数据发展中心 运维电话:0851-25821669